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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初级会计实务知识点:短期薪酬的核算

2020-9-24 来源:互联网 阅读数: 0

【主要内容】

短期薪酬的核算

【所属章节】

《初级会计实务》第三章 负债

【知识详解】

知识点:短期薪酬的核算

2020年初级会计实务知识点:短期薪酬的核算

(一)科目设置

企业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应付职工薪酬的计提、结算、使用等情况。

“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应当按照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非货币性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带薪缺勤、利润分享计划、设定提存计划、设定受益计划、辞退福利等科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分别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货币性职工薪酬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根据受益对象将应确认的职工薪酬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中,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职工服务期间,企业确认的职工薪酬时:

借:生产成本(生产车间生产工人薪酬)

制造费用(生产车间管理人员薪酬)

管理费用(行政人员薪酬)

销售费用(销售人员薪酬)

研发支出(从事研发活动人员薪酬)

在建工程等(从事工程建设人员薪酬)

合同履约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

实际发放: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

2.职工福利费

企业应当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编制分录: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3.国家规定计提标准的职工薪酬

(1)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企业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一般由企业按照每月工资总额的8%计提。

期末,企业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比例计算确定应付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2)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①期末,对于企业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含基本养老费和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应按照国家规定的计提基础和比例,在职工提供服务期间根据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并确认相应的应付职工薪酬金额: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

②对于职工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由职工所在企业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贷: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费(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住房公积金

4.短期带薪缺勤

(1)累积带薪缺勤,是指带薪权利可结转下期的带薪缺勤,本期尚未用完的带薪缺勤权利可以在未来期间使用。企业应当在职工提供了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

(2)非累积带薪缺勤,是指带薪权利不能结转下期的带薪缺勤,本期尚未用完的带薪缺勤权利将予以取消,并且职工离开企业时也无权获得现金支付。

我国企业职工休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病假期间的工资通常属于非累积带薪缺勤。由于职工提供服务本身不能增加其能够享受的福利金额,企业在职工未缺勤时不应当计提相关的费用和负债。

【提示】企业确认职工薪酬享有的与非累积带薪缺勤权利相关的薪酬,视同职工出勤确认的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通常情况下,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已经包括在企业每期向职工发放的工资等薪酬中,因此,不必额外作相应的账务处理。

(三)非货币性职工薪酬

1.企业以其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按照该产品的含税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计提时: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含税公允价值)

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售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按计税价格或售价计算】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存货跌价准备

贷:库存商品

【提示】企业以外购的商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应当按照该商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确定职工薪酬的金额,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外购商品时:

借:库存商品(含增值税,不可抵扣)【外购商品的成本=价+费+税(不可扣)】

贷:银行存款等

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库存商品(含增值税)

【提示】外购商品用于职工福利根据相关税法规定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所以应将其计入商品成本中。

【小新点】

自产产品给员工,视同销售(售价+税)

外购商品发员工,进项税额不可抵扣。

2.企业将拥有的房屋等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将该住房每期应计提的折旧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将每期应付的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