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初级会计 > 考试大纲 > 正文

河北省关于2019年初级会计考试教材的公告

2018-11-8 来源: 阅读数: 0

关于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用书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保证考生能够及时选购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用书,顺利复习备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9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大纲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发布。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以下简称会计评价中心)组织专家编写组按照2019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大纲的要求和最新法律法规规定,对2018年版初级资格考试辅导教材进行了调整和修订;与之相配套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考法规汇编》也作了调整。调整修订主要内容将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公布。考试用书作为指导考生复习备考之用,不作为全国会计资格考试指定用书。

2019年度初级资格考试用书有关情况如下:

序号

书名

编著者

出版者

定价(元)

1

初级会计实务

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经济科学出版社

42

2

经济法基础

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经济科学出版社

48

3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考法规汇编

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经济科学出版社

54

二、为确保考生及时选购正版考试用书,2019年度初级资格考试用书由经济科学出版社委托会计评价中心组织征订发行工作,省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在考试报名期间代征订发行。考生在报名时通过考试报名系统自愿选择订购。

三、为保护考生的合法权益,2019年度考试用书采用防伪码技术,考生可凭防伪码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查询真伪,通过考试用书答疑栏目提出学习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并查阅有关问题解答。

四、考试用书在报名结束后快递至考生(无需支付快递费用),请务必保证报名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和联系方式准确有效。由于11月-12月正值快递高峰时期,对于时效性要求高的考生请谨慎选择,可以选择其他方式购买经济科学出版社正版考试用书。

河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