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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A《会计》科目将有重大变化!

2018-12-18 来源:乐考网 阅读数: 0

财政部公布了一项新的政策: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7号 ——会计调整》的通知 。

通知内容如下: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了适应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需要,规范政府会计调整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我部制定了《政府会计准则第7号——会计调整》,现予印发,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政府会计准则第7号——会计调整

会计准则的变化直接关系到考试内容的变化,而此次文件中的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为总则,主要规定本准则制定依据,会计调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会计差错、报告日后事项等基本概念,以及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确定程序等。

第二章为会计政策及其变更,主要规定会计政策及其变更的确认、追溯调整法和未来适用法在会计政策变更中的应用等。

第三章为会计估计变更,主要规定会计估计变更的确认、未来适用法在会计估计变更中的应用。

第四章为会计差错更正,主要规定本期发现的会计差错以及报告日后期间发现的会计差错的会计处理。

第五章为报告日后事项,主要规定报告日后调整事项的会计处理和非调整事项的披露。

第六章为披露,主要规定财务报表附注中应当披露的与会计调整相关的内容。

第七章为附则,主要规定本准则的例外事项和生效日期。

“政府会计”这四个字,相信刺痛了很多人的心,令无数考生想起了CPA会计考试时被政府会计支配的恐惧。

会计,一直是CPA的基础科目,也是难点科目,有人说,拿下会计,基本上也就拿下CPA的一半了,可见会计的重要性。但是,每年会计科目的通过率是最低的,足见会计的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