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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备考精选习题(6)

2018-12-14 来源:乐考网 阅读数: 0

【例题·多选题】下列赠与合同不得撤销的有()。

A.赵某与钱某约定,赵某将房屋赠送给钱某,钱某为其养老送终,在赵某将房屋赠送给钱某前,钱某未履行约定义务

B.赵某将一辆汽车赠送给侯某,并已交付

C.赵某在某大型赈灾义演晚会上承诺捐赠200万元用于灾区重建

D.赵某向高中母校捐赠图书1万册,双方签订了捐赠合同,并进行了公证

E.赵某将一枚玉镯赠送给孙某,并约定由孙某辅导儿子小赵的学习,玉镯交付后,孙某以工作太忙为由拒绝辅导小赵的功课

F.赵某将一枚玉镯赠送给孙某,并请孙某辅导儿子小赵的学习,辅导中,不认真学习的小赵被气愤的孙某打伤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选项E属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选项F属于严重侵害赠与人的近亲属,均属于可以撤销赠与的情形。

【例题·多选题】2016年2月6日赵某将一辆汽车赠送给高某,4月15日赵某意图非礼高某,被奋起反抗的高某用水果刀扎伤。高某报警,警察赶到现场,并通知赵妻将赵某送至医院,当晚19时,赵某经抢救无效去世。高某因正当防卫被法院宣告无罪。赵妻作为继承人拟对高某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撤销赵某对高某的赠与合同,则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有()。

A.赵妻不能撤销赵某对高某的赠与合同

B.赵妻的撤销权应在2016年10月15日前行使

C.赵妻的撤销权应在2017年4月15日前行使

D.即使该赠与合同经过公证,赵妻也可以撤销赠与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本题受赠人高某的行为不是违法行为,所以赵某的继承人赵妻不能撤销赠与合同。

【例题·多选题】某企业向银行借款20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该企业使用借款8个月后,欲提前归还此项贷款,该企业与银行就提前还贷事项并未约定。下列表述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A.该企业不能提前还贷

B.该企业在还款日前7天通知银行方可提前还款

C.该企业需与银行协商一致后方可提前还贷

D.该企业提前还贷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应当与贷款人协商。

【例题·多选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的租赁合同,属于不定期租赁合同的有()。

A.甲将一台机器租赁给乙,双方订有书面合同,租赁期限约定为30年

B.甲乙签订一租赁合同,未约定租赁期限,且不能通过补充协议或根据合同条款、交易习惯确定租赁期限

C.甲乙订立一口头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1年

D.甲将一私房出租给乙,租赁期限为3年,现租期已届满,甲未收回房屋,乙继续居住并交纳房租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选项A,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即租赁期限视为20年,属于定期租赁。选项B,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选项C,租赁合同中租赁期限为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选项D,房屋到期未续租,继续居住并交纳房租视为不定期租赁。

【例题·多选题】甲将自己的一套房屋租给乙住,乙又擅自将房屋租给丙住。丙是个飞镖爱好者,因练飞镖将房屋的墙面损坏。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甲有权要求解除与乙的租赁合同

B.甲有权要求乙赔偿墙面损坏造成的损失

C.甲有权要求丙搬出房屋

D.甲有权要求丙支付租金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选项A)。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选项B)。甲并不是将房租租给丙住,所以可以要求丙搬出房屋。甲与丙之间并没有签订租赁合同,所以甲无权要求丙支付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