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经济法 > 模拟试题 > 正文

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预习题及答案一

2020-12-8 来源:互联网 阅读数: 0

乐考网为方便大家备考中级会计师考试特分享了“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预习题及答案一”,希望对大家预习中级会计师考试有帮助,也欢迎大家持续关注乐考网的最新动态。

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预习题及答案一

1.2019年10月8日,甲厂向乙厂发函称其可提供X型号设备,请乙厂报价。10月10日乙厂复函表示愿以5万元购买一台,甲厂10月12日复函称每台价格6万元,10月30日前回复有效。乙厂于10月19日复函称愿以5.5万元购买一台,甲厂收到后未作回复。后乙厂反悔,于10月26日发函称同意甲厂当初6万元的报价。下列关于双方往来函件法律性质的表述中,不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甲厂10月8日的发函为要约邀请

B.乙厂10月10日的复函为要约

C.甲厂10月12日的复函为新要约

D.乙厂10月26日的发函为承诺

【答案】D

【解析】乙厂10月26日的发函应视为“新要约”。

2.甲于3月1日向乙发出一要约,后反悔,遂于3月3日发出该要约作废的通知。要约于3月5日至乙处,但乙外出未能拆阅。作废通知于3月6日到达乙处,乙于3月7日返回家中才看到。则此要约()。

A.有效,因为要约已先于撤回通知到达乙

B.有效,因为要约发出后不得任意撤回

C.失效,因为撤回通知和要约同时到达乙

D.失效,因为要约已经被撤销

【答案】D

【解析】撤回是在要约“生效”之前,撤销是在要约“生效”之后。题目中要约在3月5日到达生效,作废通知是在3月6日到达,即在要约生效后到达,且受要约人还没有发出承诺通知,所以这是撤销要约,要约失效。

3.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一项要约,要约明确指明乙公司如欲接受应在2019年8月1日前回复;乙公司于2019年7月20日通过丙快递公司发出承诺,但由于丙公司快递员投递失误,承诺于2019年8月10日方送达甲公司;此时,甲公司已将要约所述货物全 部出售给丁公司,无货供给乙公司,但甲公司未采取任何措施;乙公司久等无货,于2019年9月15日派人催货,甲公司以乙公司的承诺迟到为由予以拒绝,乙公司不服。有关本案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合同已经生效,甲公司应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B.合同已经生效,但甲公司无须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合同尚未生效,甲公司无须向乙公司承担任何责任

D.合同尚未生效,但甲公司应赔偿乙公司所受损失

【答案】A

【解析】受要约人乙公司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甲公司,但因其他原因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为迟到承诺,除甲公司及时通知乙公司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迟到的承诺为有效承诺。

4.甲运输公司在与客户乙公司签订运输合同时提供了一份格式合同,该格式合同载明:“运输方式为仓对仓运输。”双方按此格式合同订约后,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甲公司认为仓对仓是指乙公司的仓库到所要运达的仓库,乙公司则认为仓对仓是指货物所在的仓库到所要到达的仓库。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合同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该条款含义模糊不清,合同未成立

B.该条款含义模糊不清,合同无效

C.合同生效,应以乙公司的理解为准

D.合同生效,应以甲公司的理解为准

【答案】C

【解析】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5.甲今年14周岁,生日时用爷爷给的压岁钱在乙车行订购跑车一部。下列关于该合同效力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该合同有效,因该合同对甲而言是纯获利益的

B.该合同无效,因甲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该合同效力待定,甲的法定代理人有权在催告后一个月内决定是否追认

D.该合同效力待定,甲的法定代理人可以随时追认

【答案】C

【解析】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其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

6.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货物,合同约定由乙公司负责运输,但在合同中对运输费用没有约定,双方就该运费承担发生纠纷,无法达成补充协议,且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运输费用承担的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由甲公司承担

B.由乙公司承担

C.由甲、乙公司平均承担

D.由乙公司承担,甲公司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B

【解析】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依照上述规则仍不能确定的: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7.方某为送汤某生日礼物,特向余某定做一件玉器。订货单上,方某指示余某将玉器交给汤某,并将订货情况告知汤某。玉器制好后,余某委托朱某将玉器交给汤某,朱某不慎将玉器碰坏,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汤某有权要求余某承担违约责任

B.汤某有权要求朱某承担违约责任

C.方某有权要求朱某承担违约责任

D.方某有权要求余某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D

【解析】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由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本题中应该是债务人余某向债权人方某承担违约责任。

8.甲、乙订立一份价款为10万元的图书买卖合同,约定甲先支付书款,乙2个月后交付图书。甲由于资金周转困难只交付5万元,答应余款尽快支付,但乙不同意。2个月后甲要求乙交付图书,遭乙拒绝。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是()。

A.乙对甲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

B.乙对甲享有不安抗辩权

C.乙有权拒绝交付全 部图书

D.乙有权拒绝交付与5万元书款价值相当的部分图书

【答案】D

【解析】如果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部分履行的,后履行的当事人有权不履行相应的合同义务。

9.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债务人的下列行为中,债权人认为对自己造成损害的,不得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是()。

A.放弃债权担保

B.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

C.放弃未到期债权

D.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且受让人不知道该情形

【答案】D

【解析】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其中,放弃债权包括放弃到期、未到期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以上内容是乐考网中级会计师频道为您整理的“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预习题及答案一”,更多模拟试题历年真题、高频考点、备考攻略还请关注乐考网的各个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