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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备考精选习题(4)

2018-12-14 来源:乐考网 阅读数: 0

【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保证人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某公办幼儿园不得成为保证人

B.某企业的子公司在有母公司授权的情况下才能成为保证人

C.某公办学校的校长不得成为保证人

D.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贷款进行转贷,国家机关可以做保证人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作保证人。

【例题·多选题】赵某购买商品房一套,向银行贷款250万,由X担保公司提供担保,X公司要求赵某提供反担保,则下列关于说法中正确的有()。

A.赵某可以以自己购买的该套商品房进行抵押作为反担保的方式

B.赵某可以与X担保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作为反担保的方式

C.赵某可以请朋友侯某以自己的房产进行抵押作为反担保的方式

D.赵某可以请朋友侯某与X担保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作为反担保的方式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债务人不能以保证方式进行反担保,因为保证只能由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来提供,因此选项B错误。

【例题·多选题】2014年10月1日,马某向贾某借款10万元,李某在保证合同中注明“若马某不能清偿到期借款本息,李某将代为履行”,此外合同还约定,马某应于2015年3月3日还款,保证期间也一直持续到该日。马某到期拒绝还款,贾某遂诉至法院,法院于2015年5月9日作出要求马某还款的判决,该判决于2015年5月24日生效。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李某的保证期间视为约定不明

B.李某的保证方式是连带责任保证

C.李某的保证期间从2015年3月4日至2015年9月3日

D.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从2015年5月25日起算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因此选项A不选,选项C当选;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因此选项B不选;从判决生效之起日算两年诉讼时效,因此选项D当选。

【例题·多选题】甲、乙两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机床一台,价格为300万元。同时,丙公司向乙公司出具一份内容为“丙公司愿为甲公司应付乙公司300万元机床货款承担保证责任”的保函,并加盖了公司公章。之后,由于市场变化,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将机床价格变更为350万元,但未通知丙。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机床后,甲公司无力按期支付货款,乙公司遂要求丙公司代为清偿。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有()。

A.丙公司出具保函是其单方行为,因此保证不成立

B.丙公司应在300万元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C.在乙公司未就甲公司财产依法强制执行用于清偿债务之前,丙公司有权拒绝乙公司代为清偿的要求

D.丙公司应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6个月,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选项A错误。如果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人没有先诉抗辩权;选项C错误。

【例题·多选题】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丙以自己的房产向乙银行设定抵押,丁、戊分别向乙银行出具承担全部责任的担保函,承担保证责任。根据合同法、担保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乙银行可以就丙的房产行使抵押权

B.丙承担担保责任后,可向甲公司追偿,也可以要求丁、戊清偿其应承担的份额

C.乙银行可以要求丁或者戊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D.戊承担保证责任后,可向甲公司追偿,也可要求丁清偿其应承担的份额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因此选项AC正确;

【例题·多选题】根据合同法、担保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保证担保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甲乙双方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视为连带责任保证

B.丙丁双方对保证范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视为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C.戊己双方对保证期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

D.庚辛双方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保证期间的起算点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保证期间的,按照约定执行。未约定的,保证期间为6个月,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因此选项C不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