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经济基础知识 > 章节习题 > 正文

2025年中级经济师考试《经济基础知识》章节练习题精选

2025-4-28 来源:互联网 阅读数: 0

乐考网今日整理了一些练习题供大家参考,各位小伙伴要好好练习多做题可以有效地从中得到做题经验也会加强做题的能力跟速度,各位小伙伴要加油哟!

1、下列关于合同成立和生效的说法,错误的是()。【单选题】

A.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B.要约生效意味着合同的成立

C.合同成立是指合同订立过程的完成

D.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意味着合同的成立。要约生效并不意味着合同成立。

2、下列合同中,属于从合同的是()。【单选题】

A.保管合同

B.租赁合同

C.买卖合同

D.抵押合同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从合同也称附属合同,不能单独存在的,必须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的合同,例如:担保合同。抵押合同是抵押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抵押人(既可以是债务人 , 也可以是第三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故本题选D选项。

3、下列关于要约邀请的说法正确的是()。【多选题】

A.要约邀请包含足以决定合同的主要条款

B.要约邀请发出后,得到的回应是对方的要约

C.要约邀请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力

D.要约邀请的对象一般是向特定的相对人发出

E.要约邀请不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

正确答案:B、C、E

答案解析:要约邀请:(1)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要约邀请发出后,得到的回应是对方的要约。(2)向不特定的主体发出。(3)表达了行为人愿意订立合同的意图;并不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4)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力。AD属于要约,BCE属于要约邀请。

4、合同可以分为主合同和从合同,下列属于主合同的是()。【单选题】

A.借款合同

B.定金合同

C.保证金合同

D.抵押合同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主合同是不以依赖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例:借款合同)

5、甲在某地买得一处自住房,付完首付后又向银行贷款了200万元,贷款期限20年,但随后因为做生意失败,已经无力偿还每月贷款本息,于是银行收回房子,并将其拍卖后偿还所欠贷款,此种合同终止的方式为()。【单选题】

A.抵销

B.合同履行

C.混同

D.提存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此题考查合同的终止。选项D正确,提存是指债务人于债务已届履行期时,将无法给付的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以消灭债务的行为。选项A错误,抵消是指当事人双方相互负有同种类的给付义务时,将两项义务相互冲抵,使其相互在对等额内消灭。选项B错误,合同履行是指合同订立后,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相互履行完合同义务,实现债权。选项C错误,混同是指债权与债务同归于一人而使合同关系终止的事实。

以上内容是乐考网小编更新的文章大家如果对小编发布的内容有什么意见或建议欢迎大家来乐考网给小编留言,希望各位考生提前做好计划,积极备考,在考试中发挥出色,顺利通过考试!